1、本馆所藏的书刊,一律凭我馆发的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;院外读者,需办理手续,方可入馆阅览。
2、办证范围:
2.1 本院师生员工、进修生、代培生、培训班学员。
2.2 附院医护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(临时工除外)。
2.3 承担我院学生实习的教学医院。
2.4 经馆领导批准的外单位人员。
3、办证办法:
3.1 凡个人办理借书证,每人需交一张一寸免冠半身相片(近影),工本费5元。
3.2 学院职工及附院职工由行政部门,统一开名单(写明科室、姓名、职务、职称)来办理,新调来的工作人员凭报到证或工作证办理。
3.3 每年新入学的本科生、专科生、护士班以班级为单位办理。进修班、短训班以班为单位办理每人收工本费10元。
4、借书证注销和其他有关事项:
4.1凡领有本馆借书证的院内外读者离开学院或调离附院时,均需到本馆清还所借书刊,退还原有的借书证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,违者按书刊原价的两倍 以上处以罚款。
4.2借书证遗失,失主应立即向本馆办证处挂失,(写明单位、姓名、性别、职务)。丢失借书证被他人冒借书刊,概由原领证人负责赔偿。
4.3 读者丢失借书证后,应及时归还已借未还的书刊,一个月后,确实找不到原领借书证,需要补办借书证时,本人应交照片一张,工本费十元,方可补办借书证。
4.4 读者的借书证因长期使用而自然损坏无法正常使用、专升本或其它原因需重新办证者时,可重新办理,交工本费十元。 |